最近有客戶在辦理注銷最后一步時
近幾年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及公安部門等進一步加強協作,便利了企業辦理注銷登記的難度,對一些符合條件的企業,可以享受簡易注銷登記制度,一些企業就編制虛假報表進行公司注銷,認為注銷企業就可以逃避債務,其實這就是為股東日后埋雷。 無論是被動(如: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、被其他公司收購)還是主動(如:公司經營不善、營業期限屆滿不續等)。啟動注銷流程,在注銷流程啟動前,公司都需要依法成立清算組,清算組成員一般為公司股東。且在稅務及工商辦理注銷流程中,股東也需要實名簽署《簡易注銷全體投資人承諾書》,承諾企業不存在債權債務或已全部清理完畢,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結,全體投資人對承諾的真實性負責,如果出現違法失信,由全體投資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責任,并自愿接受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處罰。自從公司注冊資本從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后,許多公司注冊資金都未實際繳納,只是認繳而已。對于有限責任公司而言,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,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。那么公司股東未實繳注冊資金,注銷公司時的債務如何處理?如公司注銷時還存在未完債務,但公司自行清算后,現有的資產足夠償還債務,債務即可用公司資產直接償還。股東不需再進行實際出資也可順利完成注銷。如公司有債務,但公司現有資產不足以償還,公司認繳注冊資金足夠,只是還未出資到位的情況下,全體股東則需要按各自認繳比例償還剩余債務,待債務清理完畢后,辦理注銷登記。如公司有債務,即使股東全部出資,也無法償還公司債務,進入資不抵債的情形,公司則轉為破產清算。由破產管理人制定破產清算方案,按比例清償債務后,辦理注銷登記。實例中,一旦企業進行破產清算,將會按照《企業破產法》規定的清償順序,進行清償,若股東已經完成出資義務,一般情況下公司破產并不會直接影響到股東的家庭,破產后未清償的債務也不會要求股東及其配偶承擔責任,除非該股東存在為公司的債務提供擔保,或者從公司抽逃、轉移資金等情況。